页面加载中...
原帖由 缘梦4 于 2007-2-12 16:42 发表 我只记过一句话,你说要写成所有看完的人哭。但是,只有事儿真才感人!所以有些隐私你可以写出来!错永远是错,是永远不能逃避的。 我想我会有分寸 我绝对不会允许有人伤害到轻舞,你就算了,伤
原帖由 缘梦4 于 2007-2-12 16:31 发表 我们的故事不写了吗?哈哈!不写也没事#17 小四,我对你食言过么#54 我只是突然找不到感觉了. 放心好了,我会用心去写的.我只是不想.......(自己猜吧)
小四,轻舞,真的羡慕你们,祝福你们. 在HACKQI和她朋友开第一个帖子暴料小四的时候,我就已经退却了把这个帖子写下去的信心和 勇气.我无意炒做小四或者任何,只是感动于这个故事.当我感觉我写的东西会变质的时候,我退却 了.心不在纯净的时候,
这几天一直忙.也很辜负小四和轻舞的期望,文章一直没有成型. 我写这个故事,第一,是因为感动.在某个深夜,这个大男孩娓娓道来的那段感情,让我的眼角晶莹. 第二,都是大话中人,都是性情中人,难免感情.我想以这个故事,鼓励所有拥有着和正在追逐着梦
原帖由 hackqi 于 2007-2-7 16:38 发表 不是啦#47 他去我们论坛了,所以我有记录,表误会啦#106 不好意思了. 对不起.误会了#8 帖子我删掉吧.
PP#109 竟然居然果然练了个男魔#109 难道突然喜欢上了妖人的感觉#109 这个服的人真幸福#109 有这么个大美女在#15
原帖由 仙梦爱人 于 2007-1-31 22:37 发表 妹妹,你也来发言了,#15想死我了,现在的清风变化很大,感受很多呀,自不能一一道明,哎,老帮的历史问题,只待南瓜能让我们清风再度崛起#103 ...... 我做我能做的. 但是,威
PP,写这个帖子的人,自然不是夜舞云的原主人. 你应该能想的到. 这个帖子之后,棠棠告诉了我她的作者,其实,对清风有感情的人,对清风眷恋的人,不仅 仅有爱人四婶这样的高级号(可以这样说吧),也许,有人在清风呆了几年,号的级别没有 上去,有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