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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penglanjuan 于 2009-2-21 04:24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我的号是一个好友给我的QQ聊让我接的文件给盗去了,我找回来基本上是空号就
2009/02/21 14:14论坛昵称:我是花花 电子邮箱:huahuajiuaina@163.com 网易POPO:huahuajiuaina@163.com 所在服务器: 白鹿原 人物角色名称:黑礼服ャ林ル 人物
2009/02/20 01:18原帖由 咖啡宝宝 于 2009-2-10 20:16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#23我希望他自己能看到 其实,他的意见,和想法很好. LZ也不要完全否
2009/02/10 21:26失去了,就不要再去回忆以前的珍惜.放弃了,就把自己的心狠狠的掐死.既然缘分无人能左右,何必要去逆天改命?算了,你还是个普通人.死后或许你可以十万旌旗斩阎罗,可是你活着就会被命运玩弄在股掌之中.
2009/02/07 19:17原帖由 潇湘如玉 于 2009-2-6 23:55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我早不在意那个男的了,我发这个帖子也不想说我大度,我只想知道我是否做错了什么,那个女孩子
2009/02/07 13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