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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盼着天边的彩虹,却忽略了脚边的玫瑰 这句话说得好 [ 本帖最后由 齊天大聖 于 2006-9-30 09:59 编辑 ]
原帖由 ziyue1314 于 2006-9-30 09:40 发表 对于刚刚21岁的你,这场恋爱真的非常震撼我的内心…… 一个一直爱你5年的女孩…… 这也不是你的错…… 的确像你说的,你还小,不懂的爱与被爱…… 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…… 我
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,我没有珍惜,等到失去已后,我才后悔莫及,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。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,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:我爱你! 如果非要给这段爱加上一个期限,我希望是:一万年。
要懂得珍惜 也许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…… 也许错过了会给你人生带来巨大改变…… 也许错过了会给你留下重重的伤…… 起来吧,为了爱情与正义而战!
雁过留情 人过留名 闪
支持
对KOF没什么兴趣 一般都是乱打#35
该回复已被屏蔽
你们看不明白吗?#24 我告诉你们,大意是:楼主精神分裂,请某好心人士打110送往精神病院急救
我也要发
现在的女人就这样,非坏男人不要,像俺们这些个好男人都在打单身呢
吴刚是谁家孩子?听说还乱砍乱伐哩
以前看贴不回是要打屁股的,现在看贴不回是要用满清十大酷刑的
估计李嘉诚就是这样起家的
杀发没了,地板也没了…… 原来是地下室了 阿弥陀佛,善哉善哉
我文盲…… 路过
也许,爱情是最美好的东西 也许,爱情是最值得的东西 也许,爱情是最痛苦的东西 也许,爱情是人生中的一条坎 却总有不少人过不去
想不到楼主也是性情中人
掉我身上也无所谓了 阿弥陀佛 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