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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盛夏 于 2008-1-21 23:55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拉猸子香#112 拉猸子辣#112拉猸子拉猸子香跄殇#112拉猸子拉猸子豇枪靓
2008/01/22 00:25第2天,林殿一上线,流氓便发了“小野猪#25”傻妞对着屏幕瞪大了原本就很圆的眼睛,手打#24都免了,“你还家猪捏#54”“为了证明下你是真的女的,我们视频下?”“没视频#99”“那你电话多少?”(第一次认识不久就找人要电话的#83)“没电话
2008/01/21 23:56如果这份真的终究要让人割舍..但却难以割舍.那么.我相信.不辞而别是最好的方法.至少.无法向你开口说再见.让你先忘记我.我才好从容的没有压力的走下去..暧昧下去.这样的缘分是一种罪....#23 这是最好的分开方式..可以不用自己选择.是
2008/01/19 18:12原帖由 沐槿柔 于 2007-12-23 18:09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#83我插嘴下#83 那个红袖知道原来那蓝蓝是蓝天的表妹,肯定会对蓝天更加不屑#
2008/01/19 17:52见过一个人.跟我老公吵架.估计是我老公开我号骂他..结果他有个大号.后来我老公不在.他开号米我去皇宫.我真的很搞笑.我反问他一句,"你老婆被人叼了.你能不帮他?"他居然说了:"算了不杀了.杀你也没意思."额......抽筋#83
2008/01/19 17:25这有什么没面子#45,如果是不喜欢的话.那就分手.很干脆一点,,不要拿这样的借口来...#56..爱与不爱不是心理成熟不成熟而定的..如果觉得他这样丢你的脸.你可以试着改变他.如果你不爱.就直接分手..
2008/01/18 16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