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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凤舞夕阳 于 2008-6-25 14:41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#1 我就那么一分,给了你,我可怎么办哩!!不过为了弥补帖子的缺憾,还是咬牙给了
2008/06/25 14:44原帖由 萧箱子 于 2008-6-25 12:05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#109 #109 #109 自己也有不对滴。该吃饭了 切 让他出来说。
2008/06/25 12:08原帖由 萧箱子 于 2008-6-25 12:00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#35#35.。。你敢跟强人做对。。。小心。强人滴文采很强大的#35 这件是跟文
2008/06/25 12:04原帖由 独来独枉 于 2008-6-25 11:38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需要不需要我把咱们的对话发出来#35 请问你是哪位斑竹 请的代言人?
2008/06/25 11:39原帖由 独来独枉 于 2008-6-25 10:45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继续口舌之争吧,有本事对超版发脾气去#89就会欺负完家版主#89 不回贴了。免得
2008/06/25 10:58发贴到成了要荣誉的理由了#24成千上万个小毛猴都TM等着发贴呢?#0 身为斑竹,知法犯法,被人家暴光以后,还有千万个理由。这绝非是职务上的不称职。其道德 良心上也存在巨大的问题。 本人是个非常地道的论坛水民。不参与你们网易
2008/06/25 10:57哈哈。 是我理解错了?还是当时他就没做对“ 我倒想听下,他给荣誉的事怎么解释#35千万别说是弄错了#24 如果那样,我捅你两刀,然后说弄错了。行吗? 如果你真想帮你那老相好,就请你说话文明点。 就瞧你说话的这素
2008/06/25 10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