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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,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,震撼啊!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!我纵横网络bbs多年,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,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。楼主,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‘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’这句话。谢谢侬!
2008/03/01 17:10原帖由 252716684 于 2008-2-18 13:28 发表 http://xy2.netease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 你该庆幸我是简单的回忆一下#112 要是相信记录我估计你得看到天黑#112
2008/03/01 16:52真是同病相怜啊 我号丢那天也碰到管理员了,我开了一个小号在渔村,碰到管理员问他能不能帮我,他连理我都没理我,不过庆幸的是找到了盗我号的那个人,而且他自己也承认是他们卖我的东西(注意:是团伙盗号)可我不会发图,谁来告诉我一下!!
2008/02/10 20:34#83我也有证据,可是不会发图,我申请了自杀,要先离婚==3天,到了3天离婚,要100W,再去解除师徒关系,要20W,去自杀了,还得申请自杀==7天,为什么想死都这么难?! 如果丢个账号也这么难,那多好啊!!!
2008/02/10 20:22#35那死了,还怎么玩儿啊? 我认为大话要是真的继续不下去了,网易就把那些级高的号用RMB回收好了,这样又能给那些喜欢大话的玩家动力,让他们有一定的金钱重新来练小号,这样周而复始,大话里就不会有“老妖精”出现了#18
2008/01/29 17:15